年末,《参考消息》以整版篇幅转载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爱’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读到这篇文章的前一天,我、几位同事与秦刚刚讨论了爱与性的关系。读罢报载文章,秦告诉我,他完全支持文章的基本观点。在秦转我的这份文章旁边,秦在一些句子下面用红笔做了标示。这些话包括爱“是个‘黑洞’”,爱是“导致悲剧、甚或惨剧的原因”,“‘爱’是自称正义的野蛮以及道德虚无主义的真正起源”,“爱是以恨为不明言的意识前题发展出来的”,“爱的话语让人窒息”,“‘我爱你’具有某种‘相互保证毁灭’的含义”…以下是秦的话(根据几次谈话录音整理,并经秦过目)。
“同性恋者有什么特点?我从三岁开始就觉得同性有吸引力,异性没有吸引力。异性对我没有任何吸引力。我觉得这件事情是很自然的,是天生的,不是受到像有的理论所说是社会、家庭影响的结果,或者说是从异性恋转化成为同性恋的。我觉得这种情况和本能有关系,与中枢神经的本能,即脑的本能有关系。社会和家庭的影响都是其次,不是主要的。?????“我第一次与同性有性接触是上中学的时候,那年我15岁。我和同学出去卖报纸,晚上住在一起就发生了性关系。很简单,两个中学生在一起,白天卖报纸。晚上卖报回来,两个人一人睡一条长凳,两条长凳并在一起是张床,这么紧密睡在一起,一翻身就接触上了,很简单。接触上就有了‘一夜情’。当然这还不是一夜情,整个暑假我俩都卖报纸,都生活在一起。当时不懂,用手接触生殖器,互相接触觉得蛮好。我不知道他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即便他是异性恋者,在没有女性满足的时候,我想他也可以用同性来代替。这是我现在的想法,当时根本不了解这些事情。后来参加工作了,没想过要找固定的伴侣,有一夜情也就行了。虽然那时候是性禁锢的年代,但在性行为上并不禁锢。‘文革’中,先是‘抓革命促生产’,后来批判‘四人帮’。我没有遇上专门打压同性恋的情况。我一年也能碰上三五个愿意和我有同性性行为的人,我觉得有这几次就够了。这是个量的问题。禁锢、压抑和限制自由都是有的,就看你和它的冲突严重不严重。我和这种限制的冲突不算大。要说压抑,每个人都有,人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就看你如何去看待压抑。
“感情和性是在一起的,一般人所说的感情是三五十年,白头偕老。我的感情很多是一夜情、一次性,它也是感情。小时候,家里买花生油,常是一买一大油篓,吃一两年,到最后放得时间太长,变质了。而上街用小竹提打二三两花生油,用上海话说,叫‘零拷’,也很好。一夜情就像用小竹提打油,又新鲜、质量又好。而一篓子油摆在那里,吃一辈子还吃不完,就变味了。结婚是一次性了断,而一夜情是新鲜性的了断。
“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喜欢的人,问别人,别人不一定喜欢。我喜欢黑皮肤的男青年,喜欢比较年轻的,其他方面要求不多。别人觉得漂亮的男子,有时我看着不漂亮。别人看着不漂亮的,说不定我看着比较漂亮。这些也和异性恋者一样,没有什么特别。我觉得这些是天生带来的,一见倾心,一见钟情,说不出原因的。我们不是街上拉过一个同性来就可以上床,就像每一个异性恋者也不是看见妓女就去发生关系。我对中意的男人是什么样的感情?应该说和女异性恋者喜欢上一个男性一样的那种感情。如果女同志问我这个问题,我会说,这就像你喜欢上一个男性的感觉。我觉得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一点都不奇怪,无非就是选择时性别的差异。这个群体和异性恋群体一样,不过是人数少,针对性相反罢了。像指南针一样,一个尖指北,另一个尖就指南。?????“当年是养子有病,我给他治好了。他家里很贫穷,没有亲人了,我就把他养在我这里。他算是养子,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养子,我们不过是生活在一起罢了。我的养子是双性恋者,他对我好。结果我们生活在一起很好,一共生活了20多年。我们天天生活在一起,像夫妻间一样。当然与别人家的夫妻不一样。有的人夫妻间丢个纸条,有的人写封信,我们是无话不说,心照不宣,不需要多余的表现。我做过一次手术,他陪了我七天七夜,护理我,就和夫妻间的关系一样。这是最深刻最关心的一次吧。我手术后痛苦的七天,他一直陪我熬过来。他问我,他可不可以结婚,生孩子。我说随你。他就找了一个女的、对象。他跟他妻子睡在一起时,我一点不觉得失落。我觉得爱情可以分享,爱情也是一种性感情,完全可以分享。没有什么私有,不需要私有。后来他们生了儿子。一起生活在我这里,就成了我的儿媳和我的孙子。
“我这一生不孤独。2004年,养子的病复犯,去世了。他去世时40岁,我70岁。我的养子临死以前几个月给我买了一个性工具,准备他去世后我可以用。另外,我现在的性欲求不像青年人那么样旺盛。所以我觉得性节制或者无性生活,也是蛮好的。偶然我有性的接触,和另外的伴侣。这事儿媳也知道,没有什么特别反对。?????“养子送我性工具这件事,是我们两人商量的。在他还能走动上街的时候,我发现附近有个性商店。有一天下雨,我说我们去看看有没有性工具,有就买一个回来。他说好。我们就一块去了。我们一块买的,这钱是一块花的,我们一块选中了,就买回来,就像买棵白菜买棵葱一样。这个商店在大街上,也不用偷偷摸摸。当然有的人进去时谨小慎微,要左看右看。我们两个人是很自然地进去,很自然地买出来,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所以,要坦然对待性,就像对吃东西一样,随便进一个饭店只要它讲卫生你就进去吃。买回来正好是我也用得着。我在复旦大学和李银河教授一同讲课的时候,我就带着性具在课堂上展示给学生们看。我觉得性工具是很了不起的一种工具,对于预防艾滋,比安全套的作用更大。它是一个人道主义的工具,希望能够推广。它能用来发生性行为,可以解决性饥渴,同时不传播疾病,也不伤害感情。能使用性具真是我们国家的新发展。?????“儿媳知道我与养子的关系,孙子也知道。我们一块出去郊游的时候,我常对孙子说,我作为你爷爷,是同性恋者,你爸爸是双性恋者,你妈是异性恋者。孙子五六年级就理解了我对性的解释。他在家里、在外面都很开放,都不避讳。孙子常常在学校里说:‘我是第一个知道男女不同,知道孩子是怎样生下来的。’他小学三四年级,我就告诉他人的性生理情况,孩子是怎样生下来的,很坦然地告诉他。他一点不奇怪,当作一门科学,当成一门学问来学。?????“养子去世后,儿媳问我,要是她也走了,我怎么办。我告诉她,自己一个人过也行,上养老院也行,找个伴侣也行。现在,儿媳和孙子继续和我在一起。我们家三个人仍然是经常出去旅游,出去游玩。我们还是天伦之乐,还是生活美好。所以,我觉得一生总体来说是很美好的。
“我对养子是有感情的。他去世前,反复病危了三年时间。他去世时,伤感是有的,但不是很重,因为他一次次病重,已经能够慢慢适应了。他临终的痛苦也不那么大。养子去世的时候,我同样难过,我的难过估计和平常人家属去世一样难过,该哭的时候哭,该难过的时候难过。没有更多的区别。一天晚上,我梦见他了,梦醒后没有什么太大的失落感。不过平日一想起来,还是有些伤感。大家都是要死的,过一段时间也就好了。我还没有达到庄子那种亲人死后‘鼓盆而歌’的水平。失去了,是失落,不过如果将来有合适的伴侣,可以再找。
“这种关系很简单,也不奇怪,和正常家庭是一样的。我觉得很平常,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一点都不为怪,无非就是性的差异。这是同性恋者在社会、法律不承认可以同性结婚的情况下一种很好的适应,不需要结婚证,也不需要什么养子证,生活在一起就是了。
“我自己这一生一点也不悲哀,是过得很愉快的一生,和异性恋者愉快的一生一样。异性恋者对自己一生有很满意的,也有不满意的。可能同性恋者中也有一生很不愉快的,可我没碰见过这样的人。我碰见的同性恋者都是很愉快的。?????“我这一辈子从来没喜欢过任何一个女人。这是肯定的,是心里话,确实没有喜欢过一个。问我是不是喜欢过女人,这是典型异性恋者的典型问题。问同性恋者这个问题,前提是好像不该有同性恋。就好像对某些人为什么爱吃土,感到很奇怪。他就是爱吃土嘛,而且确实有人爱吃土。吃土好像不好听,可以改作吃辣椒这个问题。我说,一点不奇怪,我喜欢吃或者我不喜欢吃。这类问题典型就典型在异性恋者不理解同性恋,不理解天下还会有只喜欢同性而不喜欢异性的人。我引用一个古代故事,就是柳下惠的坐怀不乱。所谓坐怀不乱,是说美女坐在怀里你这个男人无动于衷。标准的同性恋者确实是坐怀不乱,我就是坐怀不乱。有人问我,有个美女,是电影明星,明星级的人物坐在你怀里,你会不会乱,有‘心思’?我说不会的,但是换个美男我可能会动心。这是同性恋者在‘心思’上的特点。说到这里,有人又会说,你对母亲、对女儿、对女同事,有什么感情?我说我的感情和一般人完全一样,和大家一样。我和女性处得很好,就一点不同,不愿意和女性上床。我对母亲、对姐妹、对女同事,关系都是很好的,也有主动来找我的。这是一件很平淡的事情。
“我30多岁还不结婚的时候,有人一定要给我介绍一个女人,做对象。一个夏天,我只好勉为其难地请她来,来了以后随便说几句话,说我们去逛街吧,就和这位女同志去逛街。我故意找人多的地方走,公园里,海边上,为的是让熟人看到我在谈恋爱了,我找对象了。结果走了两个小时,没碰见一个熟人,我特别懊恼。这是我惟一一次‘谈恋爱’,和女性。和同性那就是找熟人或是认识的人,只要对方不反对,晚上住在我宿舍里,我们就‘在一块儿’。我还没有碰到过这种同性拒绝我跑掉的。我有过30个到50个性伴,没有受到性伴的欺骗或者打击。
“我觉得同性恋是很单纯,很简单的事情。不像媒体上宣传的那么可怕,那么值得歧视或者值得研究。可是随着艾滋流行,同性恋者艾滋的患病数量比较多,就成了问题。这种情况下,如何正确对待同性恋、对待艾滋,是很有价值的,所以应当深入探讨。艾滋在全球泛滥,不应该归罪于‘性泛滥’,应该归罪于性措施,归罪于对性的一些禁忌、歧视。艾滋和性歧视确实有关系。如果真的性开放的话,如果真正管理好的话,艾滋能够更加容易控制。?????“说到歧视,这不是对同性恋的歧视,是整个社会对性的歧视。古人说,食欲和性欲是人类两个基本的天性。你对食怎样应对,对性就应该怎样应对。你吃东西讲究营养学。对性来说,也应该研究性学,关心性,坦然地对待性的问题。现在人们对性掩掩盖盖,不光是对同性恋,对异性恋也是这样,觉得一涉及性就不得了。从小学、中学开始,就反对早恋、早婚,对同性恋就更觉得应该控制。这种特殊的看待,可以达到某些人的私人目的,从而落到歧视的状态。
“对整个同性恋人群来说,我们国家比许多国家宽松,环境比较好。但很多同性恋者内心有一些苦恼无法宣泄。不是这个社会怎么样,而是传统的性文化造成的。传统文化一提到性就说不对,提到同性恋的性就说更不对。这是一个传统,不是现在有人故意歧视。?????“同性恋者是一个正常的人群吗?它当然不是病态。不过是你愿意吃臭豆腐和你不愿意吃臭豆腐这种区别,各有所好就是了。以我个人体会,从小到老都觉得在这方面我是很正常的,就像我愿意吃辣椒或者不愿意吃辣椒是同一种情况。
“人的性嗜好、性取向有不同。这个不同是本能的天生的不同,没法追究原因,就好像问异性恋者为什么爱异性一样,你也说不出原因。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我是这样想的。?????“白头偕老被奉为道德楷模,而一夜情被叫做流氓。这是社会文化沉淀下来的传统性观念。如果从严格的性学角度来说,这个观念是缺乏科学根据的。我还是坚持这个观点,将来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总有一天,人们对待性,就像握手一样,把性关系看成是一种很普通的行为。不过婚姻是要讲条件,好像握手就不能撒手,这就是婚姻。握完了,可以撒手,那就是一夜情。婚姻是很尴尬的事情。?????“我认为性通常应该是和道德无关。但是现在它常受到道德谴责。在某一些情况下,还受到法律制裁。比方有的人性度太强烈,导致他去强奸别人,就触犯法律,不过那是另一回事。搞一夜情受道德的谴责,却是性学不够进步的表现。这是我的看法。?????“我自己很平淡地过了这70年,还真没有很典型的故事可谈。但是我看见社会上因为同性恋受欺骗的很多,连丧命的也有,这很值得警惕。我没有这种经历,可能和我比较小心谨慎交友有关系。我从来不肛交,所以对艾滋也比较放心。说到肛交,很多人以为同性恋者一定肛交,很奇怪我对肛交非常厌恶。不是因为我害怕艾滋而不肛交,是我天生厌恶肛交。这也像是吃辣椒不吃辣椒的问题,个人所好就是了。当然,我奉劝肛交的同性恋者,要多加小心。肛交的时候要选择对象,要注意性行为,各方面都要注意,主要是避开艾滋。有同性恋者说秦大夫什么都好,就是反对肛交这一点不好。我说不用指责,各有所好,个人多加小心,不要染病。我对性的情况有四个字的要求,就是自愿、无伤。所谓自愿,就是性活动要自愿,不要伤害别人,不要伤害儿童。这是自愿。无伤就是不要传播疾病,不要伤害别人的感情,也不要伤害社会,到社会上捣乱。
“道德伦理在性的方面不过就是四条。第一条是不多生劣生,不要生多了违反计划生育,不要劣生违反性优育;第二条是不伤害身心;第三条是不传播疾病;第四条是不扰乱社会。这四条说到底还是一个自愿无伤的问题。?????“我觉得现在学校教育太缺少性教育或者性教育太不正常、不正规,结果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悲剧。正常的性教育应该更广泛更深入地进行。我站出来,也有一个潜在的想法,就是把性的问题更科学地普及。不要按过去那种歧视,造成不必要的悲剧。我写文章也好,站出来也好,讲话也好,愿意接受采访也好,都是因为想让大家更坦然地对待性,不要当一个怪物来对待。当然,当作怪物也不奇怪,这是过去时代、过去传统造成的不正确想法。通过我的‘暴露’或者我这次谈话,希望大家更坦然地对待性,尤其是包括同性恋,包括一些性‘出格’的表现。只要不违法,不伤人,就不要故意指责、故意歧视和迫害,这也是使我愿意站出来的一个因素吧。
“一夫一妻制是使社会进步稳定的制度,又是社会的抑制。一夫一妻制在人类历史上才有不足一万年的历史。而人类整个历史是三百万年,299万年没有一夫一妻制。一万年前是群婚制,还有其他婚制。恩格斯认为一夫一妻制是走到头了,必须以通奸和卖淫作为它的必然补充。往后呢,一夫一妻制慢慢就松懈了。现在的传统家庭也开始松解了。婚约本身是一个政治经济合同或契约合同,你愿意签合同就签,不愿意签就不签。从没有婚姻到有婚姻,将来社会会进化到一个更高级的阶段,又到无婚姻。这个发展阶段虽然很长,但是个前景。真要是共产主义者的话,应该看透这个必然,看清一夫一妻制的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它消亡的必然性。将来婚姻这两个字,也可能被别的词汇代替,而且性质全变了。那时候,生的孩子集体抚养,也不分你的孩子,我的孩子。现在觉得不是自己的,还要DNA检测。到未来,这种检测纯粹是瞎胡闹了。我说的不好听,这也算是乌托邦吧,性的乌托邦。
“人类的性文明总在左右摇摆,一个时期向右摆,一个时期向左摆。现在也还在走这个‘之’字形的路,但它发展的方向总是螺旋式地前进,更上升一些。从没有婚姻走到有了婚姻,再到一夫一妻制的高级婚姻,然后再向某一个方向发展。通过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未来可能会有新的形式出现。这个观点在国外没法讲,在国内按说讲马列,可以讲。可是讲的人太少,一些传统观念,不大科学的观点,代替了应有的政治经济学观点。
“对于同性婚姻,没有必要,或者可有可无。就是将来国家认同同性婚姻,我也不参加。婚姻说到底是为了分割财产。
“我现在寻找性伴没有什么困难,不用付钱。话说回来,如果真付钱也没有什么可谴责的。这就又牵扯到性工作的问题。性服务是一种商品,这也是政治经济学现象。我想,说到底各种问题如果站在政治经济学的高度、历史唯物主义高度来看、来处理,就会迎刃而解。性服务该不该付钱,怎样付钱,怎样管理,这些事情,包括艾滋防治,应该是很好解决的。可是现在还没有提高到科学层面上来处理,只是按传统对待。国内外都是这样认识,如结婚是神圣的,离婚是可耻的。有这些不正确的观念,红灯区就是可怕的。这种看法影响到性的科学的发展,性的自由的发展。
“我崇尚科学,尤其性问题,必须崇尚科学。现在大众的性观念,有很多不符合科学。比方说一夫一妻制,实际上是政治经济问题,而不是爱情问题。连恩格斯都这样说。可是大家不学真正的马恩,而是道听途说。这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如果真正学过马恩的话,对性问题,会看得很坦然。?????“性问题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必须用社会科学的基本观点对待,不应该用过去的传统对待。结婚不一定是好事,离婚不一定是坏事。我们中国社会在同性恋方面,在爱情方面,在婚姻方面,没有基督教会传下来的一些相当保守的内容。中国因为无神论的影响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比较客观一些,比较宽松一些,比较让人好过一些。这是我的看法。?????“我对性爱的这些观点太异类吗?异类可以转化成非异类。历史的演变和发展,会逐渐走上科学的轨道,走上人类性解放性自由的轨道。性解放、性自由这两个词,一直被批判为异类,一直被作为不好的观念。实际上它应该是一个目标,应该是科学的一个目标。”?????性,见于各种有性别动物及某些无性别生物;爱或依恋,则仅见于部分高等动物。对性与爱的体验,是人类享受生命之杯乐趣的主要功能之一,而此种快乐赋予的心理感受和寻求快乐的方式,是人类别于其他动物的主要标志之一。弗洛伊德曾阐述过“快乐原则”,认为尽大限度地追求快乐和满足快乐,是人类行为的驱动力。性本是创造力和美的主要源泉之一,但遭遇经济、文化发展的“瓶颈”,它又常常被“羞耻化”、“污秽化”或“矮化”,特别是在有“反性主义”渊源的社会中。正是这一原因,20世纪前期,性心理学奠基人埃利斯(霭利士)对性的功能的全面肯定,使他被誉为“最文明的英国人”、“第一个对性‘拍手叫好’的人”。在中国历史上,性的快乐,通常仅被占有权势的部分男人独霸。特别是近半个世纪,尤其如此(前国家副主席高岗“倒台”后,揭出的高的私生活是其中一个小小注释)。然而,社会是要进步的。自由与解放是人类永远的步伐,而性的自由与解放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秦的许多话语,有预言性质。他的预言是否与何时能够实现?
从学术层面看,我与秦对性的某些认识不尽相同。但我以为,不同文化间的彼此尊重和欣赏是文明进步的大前提之一。只有持此种态度,才会有和谐共存与发展。近200年间,中国依赖从国外“拿来”科学,特别是技术,有了奇迹般的变化。但这远远不够,要有更多的“拿来”,中国才能真正现代化。我想,秦士德教授早已不仅是我的老师,他还成了开阔许多人思考和视野的老师。他把自身经历和书本知识结合,提炼出了那种“自己皮肉熬出来的”理论,以鲜活的生命和严密的思考,使我们看见和接触了一种真实的不同于“主流”的文化。
后来,在我主持“朋友”项目时,秦士德教授更是给我了很多具体帮助。在中国,来自男同性爱社群的人士中,他是性病(艾滋也是性病之一种)临床经验最丰富的医生。为了使人们免受艾滋和性病之害,他一直积极呼吁同一人群的人们改变行为,特别是减少插入性性行为等。以往我曾听著名英中友好人士马丁先生讲到,艾滋在西方大流行后,使得大量同性爱者改变了行为,减少乃至固定专一伴侣有着积极的价值,是不应当质疑的。我读过许多艾滋方面的书,知道这观点有益于艾滋预防,也在宣传这观点,却被少数有影响力的同性爱人士批评为不了解同性爱人群和歧视。我对此有些困惑,因为艾滋毕竟是夺人性命的大病,为什么遭遇这种说法?2005年秋,我几次请教秦的意见。秦说:
在肛交,即肛门性交与艾滋的关系等问题上,不能回避真理,无论是有人说这种宣传是什么‘肛交歧视’,是什么‘多性伴歧视’,该宣传的就要宣传,这就是科学的宣传。 在艾滋宣传中,我是主张避免肛交的,结果被指责为肛交歧视。我并不歧视肛交者,但该讲科学时就要讲科学。不必硬给人戴上‘歧视’这顶帽子。这也算奇怪。不就是讲一些科学知识吗?怎么这也算是什么歧视?”他对类似现象还指出:“这是过分的自我保护心理引起的过度反应。”
我又为此询问从事艾滋宣传的民间组织的一位负责人(他本身是感染艾滋的同性爱者),对方也明确支持大力宣传各种能够避免减少艾滋感染风险的信息和知识。一位直接帮助过艾滋末期同性爱者的志愿者(本身是同性爱者),则对我说:“怎么不应当宣传减少性伴和减少肛交?当然应当认真讲这类问题!如果真正接触过晚期艾滋病人,就不会再回避了!”而另一位身为法学硕士的同性爱者则在给我的信中写到:
“对防艾的各种信息,无论是艾滋在同志中流行的信息,还是关于艾滋与安全套关系的信息,艾滋与多性伴、与肛交关系的信息,都应当认真讲。要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圈内多宣传,进行充分的宣传。当今社会,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有知情权,公众对公共健康知识有知情权,而我们作为这个人群的个体,有着强烈采取这些行为的倾向,但这些行为的可能后果我们中很多人却并不清楚。我们应当享有对这些信息的知情权。你们应当尊重我们的知情权。您是专家,您不讲,是失职,是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有人认为不应当讲这些问题,以免给我们制造压力,或形成‘肛交歧视’、‘群交歧视’什么的,那纯粹是掩耳盗铃。我觉得这些人并不是在关心我们,而是相反。我们有权利知道真相。我们有权利要求知道各种行为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您不能拒绝自己应当承担的说出真实情况的责任,不能为了迎合部分人的某种愿望(无论他们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不能无视我们的知情权。我们请求知道,我们要求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媒体等给予我们帮助,让我们知道这些信息,知道这些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关系身家性命的信息。至于知情以后的行为,则是另一个问题。这正如尽管吸烟者还是会继续吸烟,但烟标上却必须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一样。”
我注意到,秦、那位感染者和直接接触过艾滋病人的志愿者和那位法学硕士的认识,在同性爱人群中占绝对弱势或说绝对少数。许多同性爱者(其中不乏我的好朋友和也参与艾滋防治工作的优秀人士)则大力宣传多性伴生活方式和肛交行为的仅仅是应当尊重的“多样性”之一,只要宣传使用安全套就可以。这种观点,还得到性社会学界一些有影响力的专家的大力支持。我自己就是倡导尊重多元,力主包容的人士,但我的艾滋知识告诉我,附和多数人的意见,明显不利于对艾滋流行的控制。于是我更多地请教不同人士意见。一位采访过许多同性爱人士的国家级媒体资深人士说道:“不是要‘实事求是’吗?不应当回避真实情况。”
我还请教了著名流行病专家张孔来教授。他介绍说,他在美国所见同性爱者中,许多人早已放弃了多性伴等易感染艾滋的生活方式,转而选择固定伴侣生活。“减少性伴,避免插入性性行为,是国际间艾滋控制的重要先进经验,必须认真讲。”他还说道。
时至今日,秦士德教授仍然在指导着我的工作。